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这就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何条件?
昨日,三部委下发通知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满足缴纳时限的要求,无需租金发票、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直以来,由于暂时无力购房或没有用到公积金等原因,部分市民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一直未动,非购房消费能否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而按照武汉公积金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
新政将利于无力购房群体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新政是对无力购房或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但这种政策放宽,对市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首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需要看缴存余额,如果租房提取了,后续贷款额度将受到影响。其次,低收入群体更期待的是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难度。
新政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关系等骗提套取行为,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